香港游
省消委:消费者应事先了解境外的消费环境,不要被看似很高的就餐标准“忽悠”
因为对香港的物价和消费环境不了解,陈女士将自己的香港之旅托付给一家旅行社,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上写明,陈女士前往港澳旅行时,旅行社将提供酒店住宿和8菜一汤,20元每人的食宿标准。
然而,旅游归来后,陈女士却第一时间到省消委会投诉了这家旅行社。“合同上写的是住酒店,结果给我们住的房间只有7平方米左右,上卫生间只有侧身进去;说的是8菜一汤,结果天天给我们吃煮青菜。”
省消委对此发布消费警示,希望消费者在去境外旅游时,应事先了解境外的消费环境,不要被列出的看似很高的就餐标准给“忽悠”了。同时,还要注意旅游合同上是否存在模糊的表述。
游客:上厕所侧身进天天吃煮青菜
按照陈女士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陈女士旅游期间,旅行社向其提供的住宿标准为:“华逸酒店、盛逸酒店、红茶馆酒店或同级酒店”,合同上还对旅行期间的餐饮标准做了规定:“早餐3次、正餐4次、餐饮标准8菜1汤,10人一桌,20元/人。”
到达香港后,陈女士被安排在“红茶馆酒店”,入住的当天,她发现房间只有7平方米左右。“特别是卫生间,非常狭小,进去的话要侧着身子。”
更令陈女士感到愤怒的是,合同上规定的“8菜一汤,20元/人”的餐饮标准也远未达标。“早餐只有桶装的菜汤和馒头,正餐的8菜1汤也均为素菜,甚至是整个混在一起的煮青菜、煮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