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已成为一种美好的生活需求。但目前广东旅游界仍存在个别旅行社低价操作,导游在旅游行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加点”、“减点”、“换点”,压缩游览时间,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付费旅游项目等情况。加之部分游客消费心理不成熟,片面追求廉价旅游,难免会导致权益受损。“3·15”到来之际,《信息时报·游周刊》特别策划了“快乐旅游从理性消费开始”主题报道,搜集到一些不愉快的出游案例,请来业界专家进行分析解读,帮助游客理性消费,提防陷阱,依法维权,打造快乐旅程。
案例1
省内游低至39元 购物点有4个
某旅行社组织了中山逍遥谷一日游旅游团,团费仅为39元,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参与,结果却发现线路景点只有1个,购物点却有4个。有游客反映在购物店购买的保健品使用无效,要求退款赔偿,并对购物店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经旅游质监部门查证,该购物店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出售的保健品也有检验报告,但销售人员的夸大宣传确实有误导嫌疑。经过调解,该旅行社给游客退回了全部团费和购物款,并作出了一定的赔偿。
专家分析:游客在旅途中购物时,应注意选择证件齐全、服务规范、售后服务好的购物店,在购买旅游商品后一定要索取发票。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游客进行索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游客在购物点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如果购物点是行程内安排或旅行社推荐的,旅行社就要无条件先行赔付,然后旅行社再凭有效凭证和商品向商家索赔。
案例2
出行不慎摔倒 投诉过期难获赔偿
陈先生报名参加了某旅游公司组织的九寨沟游。返程的前一天,陈先生在回房间的路上不慎摔倒,扭伤了脚部,后到医院治疗,发现脚踝关节骨折。陈先生随即向旅行社提出赔偿医药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陈先生向旅游质监部门提出投诉,但已经超过投诉有效期(90天)。经旅游质监部门了解,出团前旅行社已为客人投保了旅游人身意外险,但由于没有当地医院的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拒绝受理。经旅游质监部门调解,旅行社同意赔偿客人医药费用,但对客人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旅游质监部门不予支持。
专家分析:旅游监管部门表示,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旅游投诉该受理期限为90天,该案例投诉时已超过受理期限(90天)。但考虑到旅游者的具体困难,旅游质监部门还是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协议。所以在此提示旅游者,游客在旅游途中如遇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到旅游质监所投诉。
案例3
出游发病过世 保险公司不赔付
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疾病的钱老太太与小区的朋友一同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重庆4天游。出团前钱老太太觉得身体有些不适,但由于已经交钱了,担心退团会被扣钱,于是对旅行社隐瞒了情况。出团第二天,钱老太太突发心肌梗塞不幸过世。旅行社得到消息后,即刻组成安抚小组前往当地协助游客家属处理相关事宜。尽管旅行社出团前为客人投保了旅游人身意外险,但保险公司认为钱老太太突发心肌梗塞不属于意外保险范围,因此不承担赔付责任。旅行社出于人道立场,向死者家属支付了5000元的慰问金。
专家分析:广州旅游局质量监督所表示,老年游客在报名旅游时一定要将身体情况告知旅行社,以便旅行社要求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对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游客给予特别关注。此外老年人出团时要备齐常用药物,并告知导游及同行团友药物放置的地方。如出团前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旅行社更改出团时间。
案例4
同团不同价 原来是机票在作祟
王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丽江中甸大理昆明双飞6天团。旅游过程中,王先生与团友沟通时发现自己的团费比其他团友要高出400元。为此王先生向旅行社和旅游质监部门分别提出了投诉。经了解,王先生在咨询时,前台工作人员曾提示由于机票价格的浮动,有可能因报名时间的不同而出现机票差价,但王先生并未留意这一提示。在广州市旅游质监部门的调解下,旅行社向王先生出示了机票价格差异的证明,达成了一致的协商意见。
专家分析:“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六要素,旅行社是将代理的六大要素产品组合后卖给游客,所以团费受到六大要素产品供应商的制约。游客的报名时间以及交通、住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都可能会导致同团不同价,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向游客详尽地说明有关情况。值得提醒的是,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六条规定:“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提供相同服务,因旅游者的年龄、职业等差异增收费用的,旅行社应返还增收的费用。”
特别提醒
莫把“低价团”当做“特惠团”
在商品消费中,“特价”“特惠”往往是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香饽饽”。走访中记者发现,特惠线路主要是来自于商家让利,与“低价团”有着本质的区别。“特惠团”常常是商家与相关合作方在特定时段推出的,具有质量保证,在线路安排上与“正价团”只是略有区别,如某旅行社的桂林、阳朔、大漓江恭城桃花双飞五天纯玩特惠团,由于淡季航空公司给出了极低的折扣,团费较低。如果游客在淡季错峰出游,选择这样的特惠团不仅能节省成本,还能避开人群尽情游玩,旅行社方面也仍然有一定的收益。
而低价团在线路安排上常常存在购物点多、自费旅游项目多、自由活动时间多的“三多”现象,在价格上与正价团相差甚远。如一些旅行社推出的“9元一天特价团”,其中还包括了乘车费、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等。这时游客就需要注意了,这种连成本价都达不到的线路,到底是真实惠,还是藏着猫腻?所以,在五花八门的旅游产品中,消费者一定要建立“价格门槛”,从价格、游览安排上来区分“特惠团”和“低价团”,避免把“低价团”认作“特惠团”,陷入“得不偿失”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