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钟臻)游客随旅行社出外自驾游,却在旅游途中遭遇车祸,致使旅游中断未完成。昨日,遭遇车祸的乘客,将宏帆旅行社员工告上法院,索赔7万余元“违约”金及汽车修理费。
游客曹某称,去年8月6日,他与妻子蔡某一起参加了宏帆旅行社组织的17日新疆自驾游活动,出游前他们缴纳了5000余元的旅游费用。曹某称,8月7日下午3时许,当自驾游车队到达甘肃境内江洛地段时,由旅行社员工江某帮其驾驶的车辆突然驶出车道,翻下了路旁的车道,致使车上的曹某、蔡某、陈某受伤,旅游也因此中断。在就医出院后,旅行社方只把出事车辆拉回重庆,而对中断的旅游不理不问,因此,起诉旅行社赔偿“违约”金及修车费用、养路费等7万余元。
庭审中,江某驾驶曹某车辆引起事故,是否属于公司行为成为了争论焦点。法庭择日宣判。